加密货币和其他虚拟数字资产在我国日益普及,迫使法学家重新审视传统的保护手段。多年来,加密资产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小众的技术现象,法学界甚至对其不感兴趣,而如今,它们在全球数字经济中获得了越来越大的空间,不仅需要从金融的角度,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对其进行精确的界定。
法理定义
加密货币的首个统一法律定义应由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做出。这些定义随着欧盟指令 2018/843 的发布而出现。这是第一份将加密货币定性为数字价值代表的官方文件。随后,欧盟第 2023/1114 号法规(我们更熟悉的缩写是 MiCA)引入了资产参考代币、电子货币代币和其他不同规定的加密资产的有机分类,正式承认它们作为数字经济商品的相关性。
在意大利层面,我们与欧洲立法保持一致。在我国,关于反洗钱的2007年第231号法令在其随后的一次更新中移植了欧洲的定义,并为交易所规定了识别和跟踪义务。美国国税局在第 14/2018 号和第 788/2021 号答复中将加密货币与外币等同征税。尽管这一决定看似奇怪,但它有一个重要的优点:它证明了资产的资本性质。
加密货币在经济中扮演什么角色
要在明确的司法管辖空间中为加密货币找到一席之地,我们必须考虑它们所发挥的三种功能:
- 它们是一种经济交换和交易手段,以加密货币进行支付的普遍性就证明了这一点;
- 它们是一种投资资产,与应计资本收益税相关;
- 它们扮演着数字价值存储的角色,可作为无形资产收入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
要追溯到欧洲判例首次承认加密货币的经济作用,必须追溯到欧洲法院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做出的判决 Skatteverket诉Hedqvist案(C-264/14 号协议)。在该案中,比特币对货币兑换被判定为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供应。
预算法中作为合法资产的资格
2023 年的意大利预算法包含虚拟数字资产的定义,该定义至今未变。立法者规定,加密资产属于无形资产,可以进行经济估值。
将加密货币认定为无形法律资产要求律师对这一主题进行专业更新。这些资产已经成为自然人、公司和实体资产的稳定组成部分。建立它们的法律制度是现代法律实践不能再推迟的一步。
然而,在国际上,人们必须到印度才能找到法院发布的关于加密货币的最新定义: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将加密货币定性为财产(使用的词是财产),以便采取预防措施。因此,印度的取向并不完全叠加于欧洲的取向,但它与布鲁塞尔将加密货币视为数字形式的经济物品的倾向是一致的。
